当前位置:四川南充:这条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将于2024年元旦实施 本文内容
发布时间:2023-12-29 14:04来源:民生在线责编:民生在线阅读()
12月29日,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召开《南充市〈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〉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新闻发布会,对《办法》的特色亮点、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了介绍。
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中轩表示,2023年10月27日《办法(草案)》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,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
据介绍,嘉陵江全长1345公里,是长江上游重要的一级支流,流经南充7县(市、区),是720万南充人民的“母亲河”,是支撑川东北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河流,也是构建成渝双城经济圈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生态环境事关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大局。
李中轩介绍,该《办法》主要有六大亮点:一是法规采取条款式体例结构,打破章节设置惯例;二是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,将新发展理念、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立法始终;三是对嘉陵江流域(南充段)的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和思考,坚持流域上下游、左右岸协同共治;四是构建清晰完整的嘉陵江流域监管责任体系,明确了政府责任,强化了监督管理;五是聚焦岸线管护、畜禽养殖、重点河湖保护、饮用水水源保护、污染防治等方面,对相关上位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;六是对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和生态保护、岸线控制利用、管网的监管和维护、清漂打捞、屠宰场建设、阳台露台污水收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,尤其是对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污染行为,明确了法责条款。
会上,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伟静、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健博、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东旭分别就立法背景、原因、以及如何确保立法质量等情况做了详细介绍。
该《办法》是推动《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落地落实的具体体现,是纵深推进南充巿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实要求。通过立法,南充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,坚决守住生态红线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构建特色园区承载和优势产业集聚的发展格局。(易青海、唐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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